利用戶外設施和空間設置、懸掛、張貼的廣告,叫做戶外廣告!吨腥A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規(guī)定,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不得設置戶外廣告:
(1)利用交通安全設施、交通標志的;
(2)影響市政公共設施、交通安全設施、交通標志使用的;
(3)妨礙生產(chǎn)和人民生活,損害市容市貌的;
(4)國家機關、文物保護單位和名勝風景點的建筑控制地帶;
(5)當?shù)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區(qū)域。
對非法設置戶外廣告的,由廣告管理機關沒收非法所得,處5千元以下罰款,并限期拆除;逾期不拆除的,強制拆除,其費用由發(fā)布者承擔。
(1)利用交通安全設施、交通標志的;
(2)影響市政公共設施、交通安全設施、交通標志使用的;
(3)妨礙生產(chǎn)和人民生活,損害市容市貌的;
(4)國家機關、文物保護單位和名勝風景點的建筑控制地帶;
(5)當?shù)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區(qū)域。
對非法設置戶外廣告的,由廣告管理機關沒收非法所得,處5千元以下罰款,并限期拆除;逾期不拆除的,強制拆除,其費用由發(fā)布者承擔。